【被看到,才安全-交通安全宣導講座】
交通安全議題近年來不斷提升,尤其在保護【行人安全方面】更是不遺餘力;除了交通號誌燈號時間的改變,過馬路時汽、機車須禮讓行人優先通過,標誌、標線、亮度也都做了改善, 讓行人在行走的過程中更多一層的保護。
但是在這麼多保護行人的措施下,行人是否也需要遵守相關規定與規則呢?
答案是:『對的。行人也必須遵守相關規定與規則,才能保護自己與他人』
本次宣導以《被看到,才安全》為主題,提升自我《行》的安全。
1.在天色昏暗、有霧氣視線不佳時:穿著亮色系服裝,較容易被看到。
2.在清晨天色未亮、下雨天視線不清楚時:穿著亮色系服裝,拿亮色系雨傘,較容易被看到。
3.在夜晚出門、過馬路時:穿著亮色系服裝或是有反光條衣服,配戴反光手環或其他配備,較容易被看到。
4.騎乘機車時:需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(3~5公尺,1~2部機車長)與安全間隔(0.5公尺,1部機車寬)
5.天色不佳(夜晚)或下雨時:穿著亮色系服裝及亮色系雨衣,以方便識別,並減速慢行以策安全。
6.通過路口時:需停、看、聽、慢
停:停車(停下腳步)觀看有無行人(車輛)
看:看路口是否有車輛(行人)要通過
聽:聽聽有無緊急車輛要通過
慢:車輛減速慢行,行人盡速安全通過
7.在畫有斑馬線路口時,行人必須走斑馬線通過路口,不得違規穿越馬路影響行車安全。
總結:『行人不是最大,違規仍然會有罰則喔 ! 』